如果将不同容量或新旧电池混在一起使用,有可能出现漏液,零电压等现象。这是由于充电过程中,容量差异导致充电时有些电池被过充,有些电池未充满电,放电时有容量高的电池未放完电,而容量低的则被过放。如此恶性循环,电池受到损害而漏液或低(零)电压。
如果用电器较长时期内不再使用,最好将电池取出并放于低温,干燥的地方,如果不这样,即使用电器被关掉,系统仍会使电池有一个低电流输出,这会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根据IEC标准规定,电池应在温度为20±5℃,湿度为(65±20)%的条件下储存。一般而言,电池储存温度越高,容量的剩余率越低。反之,也是一样。冰箱温度在0℃-10℃时储存电池的最好地方。尤其是对一次电池,而二次电池即使储存后损失了容量,但只要重新充放电几次既可恢复。
就理论上讲,电池储存时总有能量损失。电池本身固有的电化学结构决定了电池容量不可避免地要损失,主要是由于自放电造成的。通常自放电大小与正极材料在电解液中的溶解性和它受热后的不稳定性(易自我分解)有关。可充电电池的自放电远比一次电池高。而且电池类型不同,电池每月的自放电率也不一样。一般在10-35%变动。一次电池的自放电明显要低得多,在室温下每年不超过2%,储存过程中与自放电伴随的是电池内阻上升,这会造成电池负荷力的降低,而在放电电流较大的情况下,能量的损失变化非常明显,下表列出了正常储存条件下自放电的近似值:
类型 自放电
碱锰MnO2/Zn圆形电池 2%
锌碳MnO2/Zn圆形电池 〈4%
锂离子锂MnO2圆形电池和纽扣电池约 1%
镍镉/镍氢电池 〈35%
极高或极低的温度,会影响电池的表现,因此应避免将电子器材放在高温的环境。此外,电池毋须冷藏,只须于室温下存放在干爽的环境即可
电池的循环寿命,代表电池的容量下降至某一水平前,可以循环充电和放电的次数。一般来说,如果电池的容量只剩下额定容量的60%至80%,就代表电池的循环寿命已终结,但实际须根据充电/放电情况而定
记忆效应是出现在能量未耗尽前便充电。电池会在充电前先记下其最后剩余的电量。因此未耗尽能量便再次充电,会令电池的使用时间逐渐缩短
电池内的任何部分的固态物质瞬间排出,被推至离电池 25cm 以上的距离,称为爆炸。判别电池爆炸与否,采用下述条件实验。将一网罩住实验电池,电池居于正中,距网罩任何一边为 25cm 。网的密度为 6-7 根 /cm ,网线采用直径为 0.25mm 的软铝线,如果实验无固体部分通过网罩,证明该电池未发生爆炸。
电池外两端连接在任何导体上都会造成外部短路。
电池类型不同,短路有可能带来不同程度的后果。如:电解液温度升,内部气压升高,等气压值如果超过电池盖帽耐压值,电池将漏液。这种情况严重损坏电池。如果安全阀失效,甚至会引起爆炸。因此切勿将电池外部短路。